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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教育的范畴及教育探索

发布时间:2015/5/6 14:42:30

一、特别教育的范畴


就是由特别教育机构组织领导的,针对从基础教育阶段分离出来的身心发育正常,而学习性、社会性不足的特别学生专门设立的教育,属于一种矫正教育、补偿教育而不是塑造教育。特别教育在学制、教学目标、内容、方法与考成上区别于普通教育,具有短期性、随机性与个别性。其生源主要来自普通中小学,是普通教育承认不能教育的结果。学制不定,一般可在10个月至2年。教育目标是完成必要的社会化,培育基础学力。


特别学生


就是从基础教育阶段分离出来的学习性、社会性不足的学生。


学习性不足发生在教育过程中,一些学生被逼失了完成学习任务所必备的习惯、动力和方法,就是指这些学生的心理和行为,没有达到执行“普通教育大纲”或“课程标准”的那些学校所需要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坚持性的要求(水平),即缺乏系统、长期学习基础文化科学知识技能的心理需要,缺乏相应的兴趣和行为动机强度,表现为不能为此调动课堂学习必须的有意注意,学习习惯与元学习意识没有形成并起作用,其最突出的表现是成绩差、厌恶学习、恐惧学习,一谈学习就头痛,不是无话可说,患了失语症,就是昏昏欲睡。


社会性不足是指个体社会化程度无法涵盖最低而必须的方面,不具备人们认同的社会规范,不能融入社会主流,不能融入主流集体,部分人还有亲子或者师生关系危机,行为的非社会性或者反社会性明显。一些孩子的行为具有团伙性或孤独性。其最突出的表现是缺乏一个少年儿童对自己、家庭、社会、自然应该担当的责任,不能成为一个有礼貌的人,对父母不知恩、感恩、报恩,不能按要求遵守社会最起码的公共秩序、参与社会公共道德建设等。
 
二、“特别教育”的理念、原则与基本做法



由于特别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针对特别学生这个特定的对象提出来的,因此,它的培养目标是指通过行为矫正教育训练,使他们补偿学习性、社会性不足,找回自信和自尊,努力达成社会适应、亲情适应和职业适应。我们围绕这一目标在教育理念、原则、方法上作了些探讨。



   (一)“真诚关爱”,因材施教、做学教合一 



    陶行知早在20世纪40年代初针对“难管的小孩”作了专门研究,他说:“难管的小孩子多半不是劣童,也不是真正的坏蛋,这一态度要立定”,“否则你主观上咬定他是劣童则一切措施都错,便越管越难管了。”我们以“特别学生为本”,秉承陶先生“爱满天下”的博爱精神,立定“真诚关爱”,找回学生充分的自信和十足的自尊的教育理念。



    这种关爱,是以认同和接受学生客观存在的差异为前提的。人都是有差异的,不应该用分数作为唯一标准去衡量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如果我们真正认同和接受特别学生客观存在着差异,我们就会对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的要求和期望,就能够理解孩子在学科成绩上表现出来的差异。



    这种关爱,是建立在充分相信学生的智力和潜能上的。我们充分了解特别学生的优势智能,进行多方面的评价,注重发现、发掘每个特别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让他们感受自己的成功,获得激励。特别学生只要有一点转变、进步,我们就给他们发奖状或者给予物质鼓励,让这些孩子慢慢找回自信和自尊。然后在潜移默化中让他们找到重新起跑的勇气,找到新的目标和航向,其成效是显著的,一般经过8个月、最好满一年的教育训练,每个孩子都仿佛像变了个人似的,他们不仅在长途行军(60或70公里)、长时间站桩训练(连续1~3小时)等方面让我们叹为观止,而且在艺术技能和素养,以及阅读、书写、背诵的速度和质量上都有了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种关爱,是在严格训练一丝不苟、艰苦奋斗的同时体现的。许多特别学生来受训之前不缺吃、不缺穿,也不缺家长亲朋的呵护。他们缺少真正意义上的情感和思想的交流,缺少对社会生活的感受和认知。因此,要解决特别学生的问题仅靠说教是绝对不行的,还要靠严格的管带和科学有效的训练才能奏效。进行训练的第一要素是释放他们受压抑的灵魂和心情,让他们的精神愉快起来,让他们的生活亮堂起来。他们在家时,父母一天到晚埋怨他训斥他,到学校老师和同学瞧不起他,处在极度压抑和自卑中,身在教室,神游天下,注意力无法集中,不能进行有效学习,不能过正常生活。我们要改变这一现状,就要让他们过简单有效的生活。我一贯认为,生活单一了,人的情致就容易专一,思想就容易丰富,精神就容易焕发。想当年我们知青下放时,干农活吃山芋玉米面一点也不觉得苦,也没有什么奢求,吹口琴唱革命歌曲也很快乐。训练是单一的,但要严格,在以“大爱”、关心体贴的柔性教育为主的基础上,还要实施以严词斥责、严厉惩处为主的刚性教育。训练营开办的头几年,我总认为,对这些孩子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打架闹事,严重危及生命、肢体、健康的学生,在教育形式和手段的选择上更应灵活多样,必要的用戒尺惩戒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这种带有强硬性的教育手段尽管在一定时间内也有一定成效,但有时也会带来些副作用。对此,我更深一步地考虑:教育是什么?教育是生命与生命的对话,是心灵与心灵的碰撞。于是,对犯了错误的孩子进行惩戒,为了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也为了教育大家,我们改用亮黄牌警告,在全体学生面前注重分清是非,分析原因,揭示其危害,进行触及心灵的教育。与此同时,要求教官以校为家,爱生胜子,用“心”去触碰学生的心灵,要动真情,务必把学生的心理揣摩透,实践陶行知提出的“真教育”。5年多来,我们抚平了500多名孩子灵魂蒙受的创伤,使他们从溺爱的误区中解脱出来,找回了充分的自信和十足的自尊,跨越了一个人生的苦涩台阶。



特别学生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家庭,每个人的实际状况各不相同,要解决的问题及其重点也不完全一样,对他们施以关爱教育时,应因人而异,遵循的是查漏补缺、扬长补短、发展个性、因材施教、“做学教合一”的基本原则



    (二)在教育环境上,注重行走与驻训相结合,实践生活教育



    陶行知曾特别提醒人们注意不可忽视环境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主张让孩子有时间冲向大自然、大社会,经风雨、见世面。我们在对特别学生进行矫正教育、补偿教育上,一个特别重要的做法就是精心营造一个个在原校没有的全新的教育环境,创设了将行走与驻训相结合的教育训练方式,坚持“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哲学,让学生在行走与驻训的交替中实践关爱教育、实践生活教育,用眼睛观察广袤的生活画面,用心灵阅读感受生活的艰难和充实,用感情讲述兴奋和压抑的体验,用集体的意志磨掉无理的娇惯和任性,自主自动地历练自己,改变自己,让他们走掉懒气、娇气、霸气;走出信心、毅力、思想,走出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好思想好作风,走出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实践生活教育新理念。这一理念强调教育训练的根本意义在于生活的变化,生活的改造,生活是教育训练的源泉、中心与依据,其实质就是将教育训练与生活、与社会实际紧密联系,培养活生生的学生。



  (三)、“盯、管、抓、查”的精密管理




    特别学生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扶正,在行为矫正上应注重精密管理。为此,我们借鉴和引入了各国军事科学家、军事理论家共认的最佳管理模式,按军队最小战斗单位建制,配备最适宜的师生比例,采用“盯、管、抓、查”的管理方法。对于这些特别学生,经反复试验,后确定了1∶8或1∶10的比例,使学生言行、情感等处于最佳的管理与教育训练的生态环境之中,使师生间进行交流沟通变得游刃有余。这样,一个管带带领十多个学生,与学生同吃、同住、同训练、同甘苦,把教育训练贯穿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管带得精准、精确、精细、精致和精到,在“盯、管、抓、查”四个字上做足了文章。



   “盯”,即把学生控制在视力范围以内,保证有足够的精力和热情去盯住每一个学生。主要盯住每个学生的身体状况,每天、每阶段的学习、训练的进展和心理变化。



   “管”,即管学生在做人、生活、学习中的各种细节琐事,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的环节,管到每件小事。工作室没大事,管带要立大志,做小事,于细微处见真情、见功力、见成绩。



   “抓”,即抓学生散漫的地方,抓住不良言行,对他们进行纪律的约束,培养好作风和好习惯,让孩子们在工作室轻松、愉快地训练,“多快好省”地学习。



   “查”,即查验教育训练效果,使学生逐步养成爱生活、爱学习的好习惯,一旦发现有不足之处及时改进和补充,让学生成为具有良好行为的人。



   “盯、管、抓、查”四个字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统一教育方法体系。在行为矫正上,注意实行全天候的“盯”、“管”、“抓”、“查”相结合的有效的教育管理,保证适时和充分的强化巩固。所以,在特别教育领域,在行为矫正上精密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难以替代的功能。



三、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管好特别教育


特别学生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学校教育的不作为可能是不可否认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基础教育中产生的特别学生人数之多不容小视,是一个具有世界性的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



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这方面的教育。在美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都招聘学校心理工作者。他们对有特殊需要的孩子的教育是分类分步实施的,先由学校心理工作者和老师以及家长一起制定干预方案,由老师在学校执行。这种干预方案实施期间,主要有老师或心理工作者负责收集数据,有数据来看学生的行为或成绩有否提高。这一般要实施一段时间或中间对方案进行调整,如果这一步对改变学生行为没有作用,走下一步;对行为超常的学生,对学校正常教育干扰太大,有的州在特殊教育部设有行为纠正班级,专门由有特殊培训的老师教这些学生。有的州没有,比如加州,没有这种班,但有一种机制对学生做测试,看学生是否属于心理有障碍,如果有,他们有专门的班级或学校招收这种学生。对于触及法律的学生,有少年法庭裁定。在公立学校体制之外,有一些州政府资助的特别学校,少年法庭裁定他们必须在这种学校受专门教育一定时间(18个月至2年都有)。在日本有为拒绝上学的“厌学”的孩子专门开设的“家庭学校”。



2006年,我们办了广东第一家“青少年行为”训练机构,截至目前,据说广东省这类机构已有不下30所,而且大部分都未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事实上是被排斥在主流教育之外的,放任自流,任其发展,我们的各级心理咨询机构也不管特别学生的心理咨询。应该说各级政府对这类教育实际上没有真正管起来。因为从教育部直到省市各级教育厅(局)的特殊教育处是只管具有“智残与肢残”特征的青少年的教育,而不管具有“学习性与社会性不足”特征的特别学生的教育的。这不仅对社会造成压力,导致资源浪费,给国家带来损失,给社会带来不和谐,而且也不符合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这又怎能在中国的大地上实现“有教无类”、“全纳教育”的理想呢?这可能与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背道而驰的吧!一定要改变这一现状。香港地区对有网瘾的孩子像办“戒毒所”那样办“戒网所”。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总书记今年1月19日提出的8条意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可否借鉴西方国家解决这类问题的成功经验,开辟特别教育新领域,将解决特别教育问题摆到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上,纳入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机构内,组织领导这方面的工作。首先对现有这种教育的各种机构加以整顿,组织负责这类教育的领导、关心这类教育的专家学者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开展大讨论,对办得好的总结经验推广。同时组织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尤其在农村开办各种新的特别教育学校(包括像美国那样办行为纠正班),可以是公办的(可将全国近百所原工读学校现易名为普通初级中学的加以改造),也可以是民办的,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解决这类教育中的不和谐因素以及各种“悖论”和实践困惑,开创对特别学生进行“特别教育”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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